一、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皖发﹝2020﹞2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区卫健委以省、市文件为蓝本,结合南谯实际,牵头起草了《中共南谯区委 南谯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今年3月,区卫健委成立起草小组,深入调查研究,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形成了《中共南谯区委 南谯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情况:4月20日,向各县(区、区)和35家区直部门发送《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正文及5个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的函》,征求相关部门修改意见。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根据各单位实际工作内容对相关重点任务划分的责任单位提出修改建议,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对重点任务具体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区卫健委对以上意见进行梳理、吸收,修改完善了《实施方案》,形成了《中共南谯区委 南谯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举措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健康南谯”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步骤
一是到2022年,全区公共卫生领域突出短板弱项基本补齐,初步建成体制机制完善、功能条件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体系;二是到2025年,全区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完善,监测预警、疾病防控、医疗救治、物资保障、科研攻关达到全市前列。
(三)细化、修改部分
本《实施方案》在结构上与市文件保持一致,由总纲和5个具体子方案组成,即“1+5”结构。但在内容上,结合南谯实际,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工作任务,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1. 在正文方面:将“整合疾控、血防、皮防、地方病防治等机构,构建‘大疾控’”修改为“整合卫生健康系统资源,推进“区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将“长三角”细化为“南京市浦口区”等;删除“加强高等院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建设”、“支持公共卫生科研攻关”等项。
2. 在《南谯区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方案》方面:将“进一步落实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保障工作要求,达到常住人口(第六次人口普查)万分之1.63的比例。”细化为“区委编办认真落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保障工作要求”,提出“落实相关人员编制保障标准”“推动区疾控中心信息化系统与江淮大数据中心的互联互通,实现相关数据的融合共享、开发应用”等表述。
3. 在《南谯区增强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实施方案》方面:按照省级实施意见制定。删去“海关要对出入境人员加强呼吸道、消化道、媒介传染病等口岸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宣传”、“血吸虫病、氟砷中毒”等表述;增加“在区内设置监测点”等表述。
4. 在《南谯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方面:根据南谯区爱国卫生运动具体实施情况,分别设定2022年、2025年工作目标。将“在美好乡村中心村、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修改为“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将“大力破除陈规陋习,丰富农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持续倡导良好卫生习惯”修改为“大力破除陈规陋习,丰富农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持续倡导良好卫生习惯”等。
5. 在《南谯区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方面:根据南谯区中医药发展情况,分别设定2022年、2025年工作目标结合本区中医药发展情况,并重新拟定重点任务。
6. 省文件子方案中关于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内容,因内容涉及省级科研单位科技攻关,区级能涉及的相关内容已在总纲中予以体现,没再另做单独子方案。